资源环境股职责
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、统计和建设项目压覆一般矿床的审查工作;参与审查开办矿山企业立项报告;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分析;负责地质环境及其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;组织实施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监测工作;调处地质灾害纠纷;负责全县区域、城镇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;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的动态监测,参与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;负责地质遗迹保护的监督管理;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