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权管理股职责
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;负责地质勘查工作的监督管理,调处矿业权属纠纷;指导编制和审查地方勘查项目申请书,并对勘查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;培育和管理矿业权市场;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采矿审批登记发记工作;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;管理矿产品的运销;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;负责探矿权、采矿权转让的审核工作;负责矿山监督检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;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