耕地保护股职责
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和耕地开发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: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、基本农田保护;承办农用地转用、征用、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:组织协调重点建设项目征地和"四荒"土地的管理;贯彻实施划拨供地目录;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、处置、政府收购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权流转和乡(镇)、村用地的管理工作;管理建设项目供地;指导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、拍卖、挂牌出让工作;监督管理土地交易市场;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