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登记费收取标准
(一)、土地权属调查、地籍测绘:
1、党政机关、团体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)以下,200元/宗地,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,最高不超过700元。
2、企业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(含1000平方米)以下,100元/宗地,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40元,最高不超过4万元。
3、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:土地面积5000平方米(含5000平方米)以下,300元/宗地,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,最高不超过1万元。
4、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:执行企业标准。
5、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(含100平方米)以下。13元/宗地,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。最高不超过30元;
6、其它: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,按10元/幅收取资料复制费,
(二)、土地注册登记、发证:
1、个人(普通证书)5元;
2、企业、单位(普通证书)10元;
3、个人、企业、单位(国家特制证书)20元;
执行依据:黔价房调【2001】392号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