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地管理费收取标准:
(一)、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.67公顷(1000亩)以上(含66.67公顷)的其它土地133.34公顷(2000亩)以上(含133.34公顷)的。
建设项目:(不包括住房建设项目)
1、实行全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3%;
2、实行半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2%;
3、实行半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1.5%;
住房建设项目:
1、实行全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:2%;
2、实行半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:1.4%;
3、实行半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1%;
(二)征用耕地66.67公顷以下,其它土地133.34公顷以下的建设项目(不包括住房建设项目)
1、实行全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4%;
2、实行半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2.5%;
3、实行单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2%;
住房建设项目:
1、实行全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2.8%;
2、实行半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1.8%;
3、实行单包征地方式:征地费用总额1.4%。
执行依据:黔价房调【2001】392号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