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登记程序
适用范围
1.初始土地定级。
2.变更土地登记。
3.土地使用权,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。
4.土地使用权,所有权合办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。
5.名称、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等。
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
(一)初始登记:
土地登记申请表。
单位,法定代表人证明,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。
土地权属来源证明。
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。
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,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。
(二)变更登记
土地登记申请表。
单位,法定代表人证明,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。
土地权属来源证明。
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。
——划拨方式
建设用地批准文件,用地红线图。
预登记资料。
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。
——出让方式
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。
——其他方式
有关合同,协议。
其他有关证明文件。
原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。
办理结果
1.进行登记,颁发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。
2.进行登记,颁发《证》。
收费项目
1.登记费。
2.土地出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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